解析
叶莹萍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本科学历且为在职研究生,从事律师工作已有7年,擅长民商事、婚姻家庭、刑事等领域案件。在其丰富的执业生涯中,曾成功处理一起代偿贷款后追偿的案件,展现出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
案情迷雾:代偿贷款追偿难题
甲与借款人xxx及乙为亲戚关系,xxx与乙系夫妻。2021年4月29日,xxx因购柴油等货物向浙江xx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贷款30万元,甲、乙共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然而,2023年6月7日,xxx未按期还款,甲在银行催款压力下代为偿还借款本息共计317023.66元。甲向银行拿到代偿证明后,向借款人xxx及乙催讨,却未能成功。无奈之下,甲于2025年7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支付代偿款158511.83元及相应利息损失。
策略精准:律师巧定诉讼路径
面对这起复杂的追偿案件,叶莹萍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在深入分析案情后,做出了一个关键决策——未起诉借款人xxx,而是直接起诉共同保证人乙。这一策略源于她对担保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在连带共同保证中,某一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有权要求其他保证人分担。同时,叶律师精细化计算诉讼请求,将代偿总额317023.66元平均分担,确定乙应承担的一半份额为158511.83元,并主张自代偿之日起按同期LPR计算的利息损失,让诉讼请求既准确又具有可执行性。
证据扎实:构建完整证据链条
为了确保案件的胜诉,叶莹萍律师指导甲收集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代偿证明等。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清晰地证明了保证合同关系的成立、代偿事实的发生以及具体金额,为法院认定事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诉讼过程中,叶律师还精准援引最新司法解释,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明确了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未约定比例时应平均分担的法律依据,增强了诉讼请求的规范性与说服力。
应对有方:庭审突破被告缺席困境
庭审中,出现了一个不利情况,乙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但叶莹萍律师并未慌乱,她在庭审中充分陈述事实与理由,确保法院在被告放弃质证与抗辩权利的情况下,仍能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她的沉着应对,为案件的公正判决提供了有力保障。
胜诉结果:当事人获半数清偿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甲诉称陈述的事实属实,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乙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视为放弃质证与抗辩权利。法院认为,甲、乙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之间未约定分担比例,应平均分担。甲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可要求另一保证人承担一半份额的还款责任。法院判决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甲代偿款158511.83元,并支付自2023年7月19日起按同期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1835.5元由乙负担。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规则,也凸显了叶莹萍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它提醒人们,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要充分评估风险,明确约定保证人之间的分担比例,代偿后及时固定证据并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行使权利。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叶莹萍律师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台州
擅长: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综合、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律师简介
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我,电话13516869359。现为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侵权综合、刑事辩护案件。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2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