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省
泰州市
高新区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写字楼A塔21、22层,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缪江云。他是江苏联盛(泰州)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也是一名中共党员,同时担任泰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缪江云律师拥有15年执业年限,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
法律知识与实践经验。他的咨询电话是13901422122,执业证号为1321220********03。
专业领域深耕
缪江云律师致力于
侵权类、保险类及
劳动争议类纠纷方面案件的理论研究,擅长
工伤赔偿、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保险理赔等领域。他还拥有江苏省
劳动法专业
律师证书、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能力证书,并且担任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员、实习律师考核面试官、律所优秀党员律师等职务。
经典案例解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
2024年1月22日,张某(化名)驾驶二轮电动车与方某(化名)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张某(化名)负主要责任,方某(化名)负次要责任。张某(化名)因事故造成多处严重损伤,经鉴定构成人体损伤一级残疾。被告保险
公司对原告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未在规定时间申请重新鉴定和提交反驳证据。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70余万元,综合考虑事故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超出
交强险部分方某(化名)承担40%的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确定为20000元。此案例在
司法鉴定意见采纳、责任比例确定等方面为司法实践提供了规范指引。
建筑工地吊装事故案例
2024年10月8日,张某(化名)在建筑工地配合吊装墙板作业时被挤压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法院认定吊装操作员王某(化名)无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违规操作负主要责任,张某(化名)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判决用人单位XX劳务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向张某(化名)赔偿各项损失十万余元。该案例涉及特种设备操作安全责任认定等问题,对
建筑行业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具有警示意义。
个体工商户工伤赔偿案例
2024年5月10日,张某(化名)在某家具店工作时锯伤左手手指,被认定为
工伤并评定为十级伤残。该家具店系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为王某(化名),其妻子于某(化名)参与经营。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该家具店系家庭经营,王某(化名)、于某(化名)共同承担责任。最终核定张某(化名)应获赔总额为81,306.72元,扣除已支付的19,000元,余款62,306.72元由某家具店、王某(化名)、于某(化名)共同支付。此案例明确了个体工商户未参保及家庭经营情况下的工伤赔偿规则。
顺风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
2023年11月16日,王某(化名)搭载乘客张某(化名),张某(化名)开门与曹某发生碰撞致曹某死亡。交警认定王某(化名)与张某(化名)各负事故同等责任。保险公司认为乘客开门行为不属于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且王某(化名)接顺风单构成“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触发免责条款。法院经审理认为乘客开门行为属于车辆使用过程,王某(化名)的顺风车行为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该案例厘清了“使用机动车”的解释和顺风车性质认定规则。
缪江云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他承诺案件亲自办理,绝无外包,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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