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设备买卖与改造承揽纠纷频发,律师如何在庭审中为当事人护权益?
解析
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洋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起案件的庭审交锋中脱颖而出,为当事人全力维护合法权益。
新能源设备买卖案:击破买方多重抗辩
在新能源设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洋律师代理自动化设备供货企业。买方来势汹汹,提出了一系列看似有力的主张。买方主张供货方串通投标、投标造假,购销合同整体无效,拒绝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还以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未上门安装调试为由,主张付款条件未达成,拒付四百余万尾款;同时在质保、付款节点上制造争议,以设备未验收为由称不满足付款、质保到期条件;还长期占用投标保证金,并在律师费分担上设置阻碍。
面对买方的诸多抗辩,王洋律师沉着应对。对于“串通投标、合同无效”的抗辩,买方仅提交内部招标文件,无实质性证据,且合同已实际履行。王律师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成功让法院驳回该核心抗辩,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在付款义务方面,王律师精准区分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指出交付设备、支付货款是核心主义务,开具发票、上门安装是附随义务,供货方承诺后续配合,对方不能以此对抗付款义务,同时结合合同条款确定付款节点已到期。在投标保证金和律师费方面,王律师依据招标条款和合同约定,分别为当事人全额追回保证金和争取到律师费赔付。最终,法院支持了供货方的诉求,王律师的专业应对让买方的多重抗辩土崩瓦解。
设备改造承揽案:缺席庭审仍获全胜
在设备改造承揽合同纠纷中,王洋律师代理的自动化设备改造施工企业也遇到难题。案涉主企业拖欠33.6万改造款和1万元投标保证金,且已多起执行终本、无财产可供执行。庭审时两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这使得完整债权、股东出资事实仅依靠王律师提供的证据闭环固定。
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强大的专业能力。他首先整理了承揽合同、转账凭证等全套证据,证明设备交付投产、质保期满及欠款事实,让法院直接采信。对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论证,他举证主债务人无资产、丧失清偿能力,符合法定情形;调取工商登记档案锁定股东未足额实缴金额。同时,提前做好附随义务抗辩法律说理,封堵对方潜在拒付理由,并同步主张逾期资金占用利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王律师通过标准化庭审举证,清晰陈述法律逻辑,使案件事实依靠书证完全查清,最终实现本息全额胜诉,还追加大额出资股东兜底,极大提升了执行回款可能性。
王洋律师在这两起案件的庭审交锋中,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充分应对各种复杂局面,为当事人赢得了满意的结果。他在法律领域的坚守与付出,将继续为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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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洋律师
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地:芜湖执业10年
擅长: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公司法
亮点:
获得“华东律师论坛上撰写的《管理人管理破产财产风险思考》一文,获得一等奖。”等荣誉。
律师简介
王洋律师,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本科,具有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和证券从业资格,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驻院特聘调解员、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工程投资建设与房地产专业)、芜湖市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芜湖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与重组委员会副主任。自2016年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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