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问题面前,选择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王洋律师,
安徽吉和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能为当事人提供从咨询到结案的全程优质服务。
第一次咨询时,精准回应解疑惑
当当事人面临法律难题时,内心往往充满焦虑和迷茫。以
新能源设备
买卖合同纠纷和设备改造承揽
合同纠纷为例,当事人最关心的是能否追回货款、
保证金,以及如何应对对方的抗辩理由。王洋律师在咨询阶段展现出了专业与耐心。他深耕
建设工程、商事合同、
股东出资三大核心领域,对于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公司法纠纷、债权债务等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在与当事人沟通时,他能够认真倾听问题,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精准分析,清晰地解答当事人的疑惑。他擅长区分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在面对买方以未开具发票、未完成安装调试等附随义务为由拒付货款的情况时,能准确地为当事人分析法律关系,让当事人对案件有更清晰的认识。
办案过程中,专业操作保权益
王洋律师拥有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和证券从业资格,还是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驻院特聘调解员等。在接手案件后,他会组建专业的办案团队,为案件的办理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在新能源设备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提出诸多抗辩理由,如主张串通投标、
合同无效,以未开发票、未安装调试为由拒付货款等。王洋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
法律知识,彻底击破了“串通投标、合同无效”的抗辩,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让法院认定
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准确区分开票、安装附随义务与付款主义务,驳斥了买方拒付货款的理由;依据
招标条款,成功全额追回
投标保证金;依据违约条款主张维权
律师费,并在庭审中协商解除剩余设备合同,固定双方合意。在设备改造承揽合同纠纷中,面对被告全部缺席庭审的情况,他完整固定承揽完工、欠款全套证据,论证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法定要件,厘清发票属于合同附随义务,同步主张逾期资金占用利息,最终实现本息全额胜诉。
结案之后,满意结果显担当
案件结束后,当事人得到了满意的结果。在新能源设备买卖合同纠纷中,法院确认案涉两台未交付设备购销合同关系当庭解除,判令采购方支付设备尾款、全额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承担律师费等;在设备改造承揽合同纠纷中,判令设备定作企业支付承揽改造款及逾期利息,返还投标保证金,持股有限合伙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企业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王洋律师始终秉持着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理念,用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他所在的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位于安徽芜湖
镜湖区伟星时代中心,地域便利,能为当地及周边的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