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求助人,为了您的权益得以维护,我希望您能耐心看完接下来的回复。
本律师擅长刑事辩护,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个案的特殊性,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需获取全面的诉讼策略及案件处理思路,或您觉得以上回复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与本律师进行咨询。
衷心感谢并希望您能对解答做出好评!
你好,这种事本律师过很多了 帮过不少人 里面风险套路后患极多 您一定要谨慎微聊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帮您分析后可以先保护好名誉 然后再稳当处理 消除后患 比较安全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如果问最终量刑,要看盗窃金额是否达到不同量刑档次,其次要结合归案后的表现如是否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获得谅解,以及是否有前科劣迹等,综合考量。
如果是指什么时候能判,就要看办案部门的办事进程。
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本条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本条是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只有该条文规定的严重结果发生了,才能适用该条文。所以,认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本条规定的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该条已经被修改为危险犯,即达到可能造成危害的危险或严重后果的,就既遂。
你好,构成强奸罪的,一般情况下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被刑拘,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尽可能找到“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及时与承办人有理、有据、有力地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等具体工作,进行有利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