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按照北京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例,退休职工分为70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两种报销比例。1、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2、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90%。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三级类医院报销范围为85%~95%,二级医院 87%~97%,社区医院90%~97%。
城镇户口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在续存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以及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
正常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月;提前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退休之月;因工作需要后延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后延缴费满整年度之月。
职工退休养老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 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公司因为工作需求需要聘退休职工继续为公司进行工作的可以返聘,但不能签订动合同,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是劳务合同。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退休职工病故可以得到单位发的补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因工致残,退休年龄的工残条件经过与医院证明,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除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不受年龄、参加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的限制。
享受的补偿有: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