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法律这个充满人间烟火与情感纠葛的领域,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女律师——李露。她凭借专业能力与爱心,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成为守护家庭幸福的重要力量。
专业背景与业务能力
李露律师是
陕西西安许小平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部主任,拥有13年的执业经验。她一直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案件的研究与代理,业务范围十分广泛。非诉讼调解、婚前婚后财富规划、婚姻家庭关系修复等都是她擅长的领域。在
离婚相关事务中,无论是离婚时及离婚后的
房产纠纷,还是
公司股权及
财产分割,她都能处理得游刃有余。此外,
同居期间
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等业务,她也驾轻就熟。
荣誉与社会职务
李露律师不仅业务能力强,还获得了诸多执业荣誉,担任了不少社会职务。她是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陕西省优秀律师、西安市三八红旗手。同时,她还是省妇联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西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莲湖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她还是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首批听证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导师、西安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及儿童优先评估工作委员会专家、西安市妇联法律顾问。这些荣誉和职务,是对她专业能力和社会贡献的高度认可。
执业经历与办案风格
自执业以来,李露律师代理婚姻家事案件上千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有着女性特有的观察力和亲和力,在办案过程中,能做到情与法相结合。她采用独特的办案方式,以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将很多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她所办理的诉讼案件大多以调解方式结案,这不仅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也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因此深受当事人好评。
热心公益与普法行动
多年来,李露律师还热心公益,积极普法。她持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行普法宣讲,足迹遍布各区县及
开发区妇联组织。她开展婚姻家庭领域法律讲座近百场,通过这些讲座,让更多的人了解婚姻家事方面的
法律知识,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
典型案例:助力
分居夫妻走出离婚僵局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更能看出李露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高女士与余XX2013年9月经人介绍相识,2014年1月29日
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于2019年10月正式分居,曾
协议离婚未果。无奈之下,高女士找到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李露律师,委托她代理该案件。
高女士诉至
法院要求离婚,婚生女由高女士
抚养,余XX每月支付
抚养费2500元,并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婚生女由谁抚养更为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二是2014年11月20日余XX购买的位于西安市某区A房产一套,该房屋首付款19万元由余XX父亲支付,剩余42万元以余XX名义办理
银行贷款,婚后
买房,父母一方支付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出资一方子女名下,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余XX认为孩子由自己抚养更为有利,自己收入稳定且原告高女士自
生育后一直没有上班,若孩子由自己抚养不要求高女士支付抚养费;对于A房屋的分割问题,他认为首付款19万为其父亲支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应视为只对自己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不能分割。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依法予以准许。对于婚生女的抚养,因其年龄较小,且长期跟随原告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成长不利,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由原告继续抚养孩子更为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涉案房屋分割问题,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出资应指全资购买,而非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况,该房产应该作为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原告与被告均同意房产归被告所有,剩余
贷款由被告偿还。被告应支付给原告折价款,应支付原告补偿其共同还贷款项及其对应增值部分共计35余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2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时止;判决房屋归被告所有,剩余房贷由被告偿还;原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等法条的适用。这也体现了李露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运用。
李露律师在婚姻家事法律领域发光发热,用专业知识和爱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人的社会责任。相信在未来,她会继续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守护更多家庭的幸福。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