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由买家发起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邮费承担原则:交易中的运费争议,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1、若淘宝判定卖家责任(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描述不符合等),来回运费都需要由卖家承担;2、买家责任(不喜欢/不合适等),买家承担来回运费;3、如果交易存在约定不清的情形,淘宝无法确定是谁的责任,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发货运费由卖家承担,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可以先发起退款申请,同时关注退款超时并及时修改退款协议,以避免退款关闭。如果买卖双方未协商一致,买家可以在卖家拒绝协议后,要求淘宝介入处理,如果无效,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关于网购平台、电视购物频道、电话销售渠道和邮购渠道销售的商品的无理由退货问题,于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消费者退货后,经营者退款给消费者的,签订的网购合同终止,合同是失效的。因网购合同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
如果卖家在同意退货退款后拒签,请买家联系物流公司暂时先保管货物,并在卖家拒绝退款后在退款详情页面点击“要求客服介入处理”,并上传双方约定的完整清晰的旺旺聊天记录截图和退货凭证(上传退款凭证介绍)。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也就是说,遇到这种情况,经销商要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
网购退货卖家不签收可以等到网站规定的退款日期自动退款。退货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除特殊规定的商品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而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