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那么如何认定构成窝藏、包庇罪呢?接下来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关于什么是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窝藏、包庇罪的犯罪对象问题我国现行《刑法》法典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的,——”,这说明,我国刑法规定窝藏、包庇的对象是犯罪的人。既没有行为人应判刑罚种类及程度的限制,也没有行为人犯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本罪窝藏、包庇的对象是“犯罪的人”,即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不仅包括被法院宣告有罪的人还包括依法被追诉的人)。因此,窝藏、包庇一般的违法分子和
当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犯罪之后,出于亲情的考虑可能会做出一些窝藏包庇的行为。在法律上这属于窝藏包庇罪,会受到相应的法律量刑。那么,我们需要清楚窝藏包庇罪的构成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