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无畏的勇气,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株洲冀黎律师便是其中一位佼佼者。他在法律领域深耕二十余年,办理过众多疑难案件,尤其是案例4中成功为涉嫌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谭某某(化名)争取不起诉决定,更是彰显了他的卓越能力。
专业背景,实力雄厚
冀黎律师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他是
湖南湘东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刑事辩护团队部长,还曾任株洲市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执业6年来,冀黎律师凭借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
遗产继承、劳动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他多次获得荣誉,如“最佳新人律师”“优秀律师”“年度最佳律师”“最具正义感律师”“最具吸引力律师”等,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
经典案例,彰显实力
在谭某某(化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冀黎律师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素养和辩护能力。2024年5月15日,
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化名)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
刑事拘留。案件源于2022年10月,覃某某(化名)与谭某某(化名)合谋,由谭某某(化名)采购无商标标识的木地板,覃某某(化名)负责假冒“大自然”注册商标并用于项目安装,涉案非法经营数额共计51.7万元。
冀黎律师接受委托后,于2025年3月11日前往株洲市拘留所会见谭某某(化名),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及其家庭特殊情况。审查卷宗后,他发现谭某某(化名)在
共同犯罪中地位次要,未参与核心决策,且实际未获利润。案发后,谭某某(化名)主动投案,部分产品未流入市场,社会危害性较低。
2025年3月13日,冀黎律师向株洲市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提交《
法律意见书》,提出从犯认定、法定从宽情节、酌定从宽因素等辩护意见。他认为谭某某(化名)受覃某某(化名)指使,仅参与辅助环节,应认定为从犯;谭某某(化名)具有
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且主犯覃某某(化名)已赔偿
商标权利人并取得谅解;谭某某(化名)系初犯,家庭负担重,且无实际非法获利。冀黎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建议对谭某某(化名)不起诉或适用
缓刑。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谭某某(化名)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于2025年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退还扣押款项。
办案心得,经验之谈
冀黎律师表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核心法益是保护商标权人的专用权和市场秩序,但司法实践需严格区分共同犯罪中的责任主次,避免“一刀切”追责。在本案中,精准界定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叠加法定从宽情节、动态评估社会危害性以及进行人性化辩护是成功的关键。他强调,对于涉
知识产权类案件,辩护人需深入挖掘证据细节,平衡法益保护与被告人权益,通过阶梯式辩护策略实现最佳效果。
如果你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劳动纠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选择冀黎律师。他将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负责的态度,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地址为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桂鑫汇金中心A座21楼,你可以放心地将法律难题交给他,让他为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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