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期间可以更换担保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所以,如果要变更担保人的,应该由担保人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后,就可以进行变更;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则不能变更担保人。
买房时担保人能否撤销要分具体的情况。被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并作出以下几种行为,担保权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一)放弃到期债权;(二)无偿转让财产;(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四)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五)前担保权人与担保人协议取得抵押物损害后担保权人的利益。
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的担保人,但是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担责;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的份额超出其份额的,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1.担保人可以二次担保。即使处在第一次担保期限内,只要自身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可以再次进行担保。2.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看情况,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担保人不能行使撤销权。我国法律将撤销权的行使主体限定为债权人,仅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担保人并不属于债权人的范畴。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方具备债权人的地位,在此之前,不能说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债权。因此,担保人不能成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1、担保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所以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 2、共同保证中,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