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而一位优秀的律师则是那指引方向、守护正义的领航者。
株洲冀黎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素养。今天,就让我们一同走进他办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领略他的风采。
1.**专业背景,实力雄厚**
冀黎律师是
湖南湘东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也是
刑事辩护团队部长。他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他不仅具备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
遗产继承、劳动纠纷等多个领域,尤其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辩护方面表现出色。他曾荣获“最佳新人律师”“优秀律师”“年度最佳律师”“最具正义感律师”“最具吸引力律师”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
2.**经典案例,彰显风采**
下面为大家重点介绍冀黎律师办理的谭某某(化名)涉嫌
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2024年5月15日,谭某某(化名)因涉嫌该罪被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
刑事拘留。案件源于2022年10月,覃某某(化名)以挂靠湖南某某建设有限
公司的方式,承接了绿*****站项目的木地板供应与安装工程。覃某某(化名)与谭某某(化名)合谋,由谭某某(化名)从外地采购无商标标识的木地板,覃某某(化名)负责假冒“大*然”注册商标,并将假冒产品用于项目安装,涉案非法经营数额共计51.7万元。
冀黎律师接受委托后,于2025年3月11日前往株洲市拘留所会见谭某某(化名),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及其家庭特殊情况。通过审查卷宗,他发现谭某某(化名)在
共同犯罪中地位次要,未参与核心决策,且实际未获利润。案发后,谭某某(化名)主动投案,部分产品未流入市场,社会危害性较低。2025年3月13日,冀黎律师向株洲市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提交《
法律意见书》,提出谭某某(化名)应认定为从犯,具有
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以及系初犯、家庭负担重等酌定从宽因素。他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建议对谭某某(化名)不起诉或适用
缓刑。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谭某某(化名)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于2025年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退还扣押款项。
3.**办案心得,经验之谈**
在这起案件中,冀黎律师总结了许多宝贵的办案心得。他认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司法实践需严格区分共同犯罪中的责任主次,避免“一刀切”追责。精准界定共同犯罪中的角色非常重要,从犯的认定需重点审查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因素。法定从宽情节的叠加效应能显著降低量刑基准,辩护人需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并与办案机关充分沟通。同时,要对社会危害性进行动态评估,强调实际危害结果,而非仅依赖涉案金额。此外,人性化辩护也具有补充价值,家庭困难、健康状况等酌定情节可成为检察机关综合考量的因素,体现司法温度。
除了这起案件,冀黎律师还成功办理了众多其他案件,如胡某斌(化名)涉嫌
强奸罪一案、谭某(化名)涉嫌协助
组织卖淫罪一案、何某某(化名)涉嫌
危险驾驶罪一案等。他始终奋斗在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的第一线,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考虑选择冀黎律师,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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