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阔天地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律师则是当事人在这场战争中的有力后盾。在
广东深圳,有这样一位专注于
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刘加民,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上,为众多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守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刘加民律师执业于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该律所是他施展专业才华的重要舞台。他拥有6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440320********31,服务地区主要为广东深圳。他的联系地址分别位于深圳市
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
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刘加民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法律硕士(法学)学位,并且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这一重要职务。
刘加民律师本硕都是法学专业毕业,有着近九年的实践经验,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他相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他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多起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
缓刑的刑事案件。
让我们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看看刘加民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风采。在汤某某(化名)强奸案中,汤某某(化名)作为养生店老板,与员工发生性关系后被指控强奸。刘加民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搜集了大量证据,发现受害人的行为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的症状。尽管检察院最初拒绝不起诉建议并提起
公诉,但在庭审中,刘律师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诸多不符合逻辑之处,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同案犯指认谭某某(化名)为主犯,公诉机关建议判处12年
有期徒刑并追缴境外所得。刘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指控主犯的证据缺乏客观佐证且供述雷同。庭审时,他通过巧妙发问,让同案犯承认供述是猜测的,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某(化名)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不予追缴境外所得。
范某某(化名)案件中,范某某(化名)因合伙资金问题被指控
盗窃,一审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刘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介入,查阅证据后做无罪辩护。虽然法院未改判无罪,但将
罪名改为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于实报实销,范某某(化名)接受了判决。
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中,公诉机关指控何某情节严重且系累犯,建议判处6年有期徒刑。刘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案件,提出何某单次猥亵行为较轻,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观点,并找到类似案例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判处何某有期徒刑2年。
除了这些案例,刘加民律师还办理了众多其他成功案件,包括多起不予起诉、取保候审后解除措施、获得缓刑判决以及获得一年以上减刑的案件。他还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等。他也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23年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等。
在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刘加民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和担当。他的故事还在继续,相信他会在未来为更多的当事人带来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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