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袤天地中,
刑事辩护领域犹如一座高峰,需要攀登者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坚定的正义信念。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的刘加民律师,便是这样一位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的专业律师。他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众多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刘加民律师拥有深厚的
教育背景,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本硕均为法学专业的他,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还有近九年的实践经验。在检察院批捕科的实习经历,让他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如今,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
刘加民律师坚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而是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他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成为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他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在刑事辩护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他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有许多成功案例。比如汤某某(化名)强奸案,汤某某(化名)作为养生店老板,与员工发生性关系后被指控强奸。刘加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视频以及
证人证言等,发现受害人的行为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的症状。在庭审中,他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谭某某(化名)被
公诉机关指控为主犯,检察院建议判处12年
有期徒刑并追缴境外所得。刘加民律师在审判阶段介入,通过查阅证据,发现指控谭某某(化名)是主犯的证据缺乏客观佐证且供述雷同。庭审时,他通过巧妙发问,让同案犯承认相关供述是猜测的,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某(化名)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
范某某(化名)
盗窃案,一审范某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发回重审。刘加民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接受委托,发现公诉指控的资金性质不清楚,做无罪辩护。虽然法院未改判无罪,但将
罪名改为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于实报实销。
何某某(化名)
猥亵儿童案,公诉机关指控何某猥亵多名儿童且系
累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加民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案件,提出何某的单次猥亵行为较轻,不构成情节严重,并检索到类似案例。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判处何某有期徒刑2年。
除了这些具体案例,刘加民律师还办理了多起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
缓刑的刑事案件。他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也凭借出色的表现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23年荣获深圳市
光明区优秀
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等。
刘加民律师所在的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执业平台。该所位于深圳市
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在这样的平台上,刘加民律师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刘加民律师始终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
刑事辩护律师的使命和担当,也为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增添了光彩。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在刑事辩护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当事人带来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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