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律师则是当事人的坚强后盾。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的刘加民律师,便是这样一位在
刑事辩护领域默默耕耘、守护正义的法律战士。
刘加民律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至今已有6年的执业年限,其执业证号为1440320********31,主要服务地区为广东
深圳。他的联系地址有两处,分别是深圳市
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
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刘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他还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实习期间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这为他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如今,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也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作为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刘加民律师本硕都是法学专业毕业,拥有近九年的实践经验,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刘律师相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执业以来,他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多起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
缓刑的刑事案件。
在刘加民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不少成功案例。比如汤某某(化名)强奸案,汤某某(化名)作为养生店老板,与员工发生性关系后被员工报警称强奸,被
刑事拘留继而
逮捕。刘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视频、受害人同事
证人证言等,发现受害人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症状,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被拒。检察院退侦两次后提起
公诉,庭审时刘律师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证言多处不符合逻辑,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还有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谭某某(化名)被公诉机关指控为主犯,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建议判处12年
有期徒刑并追缴境外所得。刘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发现指控主犯的证据缺乏客观佐证且供述雷同。庭审时通过巧妙发问,让同案犯承认对谭某某(化名)的供述是猜测,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
范某某(化名)
盗窃案也十分典型。范某某(化名)和合伙人产生矛盾后将资金转至个人账户,被指控盗窃,一审被判11年,二审发回重审。刘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做无罪辩护,法院虽未改判无罪,但将
罪名改为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于实报实销。
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中,何某某(化名)被指控猥亵多名儿童且系累犯,检察院建议判处6年有期徒刑。刘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认为何某单次猥亵行为较轻,不属情节严重,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判处何某有期徒刑2年。
除了这些案例,刘加民律师还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等。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获得了不少荣誉,如2023年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等。
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刘加民律师始终以专业的知识、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他所在的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也为他提供了坚实的平台,让他能够在法律的舞台上展现自己的风采,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未来,刘加民律师会继续秉持自己的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带来希望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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