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总有一些陈旧观念与法律正义激烈碰撞,而律师则是在这碰撞中捍卫公平的勇士。
衡阳的肖锴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黄某(化名)及其子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权案中,为“外嫁女”权益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本案当事人黄某(化名),原本是衡阳市某村的村民。多年前她外嫁他乡,但
户籍一直留在原村,并且在夫家所在地也未享受到任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婚后,黄某(化名)带着子女长期在原村居住生活,不仅修建了
自建房,还通过为村里修路捐款、积极参与人情往来等方式,与村集体建立了紧密且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然而,当村里的土地被征收并开始分配补偿款时,村委会及村民大会却依据“外嫁女不参与分配”的旧规,无情地否定了黄某(化名)及其子女的成员资格,拒绝给他们分配补偿款。黄某(化名)多次与村里沟通,却始终无果,无奈之下,她寻求法律的帮助,找到了肖锴律师。
肖锴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其敏锐的法律洞察力,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他指出,本案的关键并非简单的款项追索,而是要从根本上确认黄某(化名)及其子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一精准的定位,为后续的办案工作指明了清晰的方向,避免了在“该分多少钱”这样的次要问题上浪费时间和精力。
为了还原事实真相,给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肖锴律师带领团队展开了细致而全面的证据收集工作。他们系统地收集了四大类关键证据。
身份证明方面,获取了户籍未迁出的官方记录,这是证明黄某(化名)及其子女与原村关系的基础;生活证明中,收集了自建房凭证、长期居住的
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这些证据充分显示了他们在村里的实际生活状况;义务履行证明里,有黄某(化名)为村里修路的捐款凭证、参与村内事务的记录,体现了他们对村集体的贡献;关键否定证明则是夫家村集体出具的“未享受成员待遇”证明,进一步说明了他们的权益未在其他地方得到保障。这一系列完整的证据体系,有力地证明了当事人“户籍在、事实在、义务在、权益未在他处”,完全符合成员资格的实质要件。
肖锴律师并没有坐等开庭,而是主动出击。他多次参加村民大会,在会上扮演起“法律布道者”的角色。他向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法律,明确指出村规民约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这一举措不仅动摇了村集体决策的“合法性”基础,也为后续的诉讼创造了有利的舆论和谈判氛围。
就在案件办理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肖锴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契机,将其作为核心法律依据。新法明确规定,成员资格认定应综合考量是否在集体内形成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和以集体土地为基本保障。肖锴律师在法庭上强力主张,黄某(化名)的情况正是新法所要保护的典型案例,为法官提供了最直接、有力的裁判依据,彻底打破了此类案件过去无法可依的困境。
最终,
法院完全采纳了肖锴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黄某(化名)及其子女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村集体需支付黄某(化名)一家土地
征收补偿款共计九万元。这一判决结果大获全胜,不仅为黄某(化名)一家挽回了经济损失,更让他们重获尊严。
黄某(化名)及其子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权案的完胜,充分展现了肖锴律师在现代法治中的核心价值。从精准的案件定性、扎实的证据构建,到巧妙的策略性博弈、精准的新法适用,肖锴律师在每个环节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此案也以生效判决的形式,为破除陈旧观念、保障农村妇女平等权利树立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标杆,让更多的“外嫁女”看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推动社会的法治进步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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