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有住房使用权,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 1、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 2、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 龄证。
公有住房不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依法不能继承。但是如果继承人符合继续承租的条件,有权要求继续承租房屋。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公有住房只分两种,一直是直接分配,比如在某个单位工作单位会分配给你,这种事有产权的当然可以继承。还有一种是属于包住型,比如在这单位工作会有一套房子供你使用,但是不在岗位时要交出,这种没有产权算是租房却不用交租金的当然不能继承。
公租房全称为公共租赁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成为“同住人”应符合三个条件:“同住人”应当在被拆迁房屋处有常住户口。目前,房屋拆迁补偿实现了从按人口补偿安置,向按被拆除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的转变等等。
公有住房不得买卖的情况包括: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只有承租权,没有产权,所以公有住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公证。因此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大家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承租权。
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