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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2022.11.14 婚姻家庭 211人浏览举报
解析
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报告编号:NO.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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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杰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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