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分割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十九次会议两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重婚的以外,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对有过错的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不按夫妻共同财产规则处理,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分割考虑双方对财产取得贡献大小等因素,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共同购置财产依情况分割,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妥善处理。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财产认定和分割有法律规则。财产认定上,同居所得财产协议处理,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判,明确了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范围。分割时,能协议且合法法院尊重,不能则综合因素分割,保护弱势群体。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有约定按约定(不违法不违公序良俗);无约定,共同所得按共有财产处理,能确定份额按份分割,难确定推定为共同共有均等分割,特殊财产归个人,分割要综合多因素确保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