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价鹅苗”
合同纠纷上诉案
(一)案件背景:养殖遇挫引发合同纠纷
上诉人A
公司与被上诉人w某签订《禽苗
购销合同》,w某购买鹅苗后大量死亡,遂起诉要求
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一审
法院认定合同为“种植、养殖回收合同”,判决A公司返还鹅苗款并赔偿损失,A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二)受托介入:精准梳理争议焦点
杨御钦律师接受A公司委托后,迅速展开阅卷和证据梳理工作。他归纳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包括合同性质的认定、格式条款的效力、鹅苗死亡的过错责任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等。
(三)核心辩护观点
1.合同性质重构:杨律师主张涉案合同符合
买卖合同构成要件,回收条款为“双向选择”,且合同未约定技术服务,以此否定“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的定性。
2.格式条款效力反击:抗辩合同中的死亡补偿条款系双方协商添加,不属于无效情形,援引《
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论证。
3.过错责任转移:指出鹅苗死亡系w某未按技术指导购买药品所致,且A公司仅负责前五日龄成活率,5日后死亡与公司无关,同时质疑w某证据不足。
4.合同履行抗辩:强调A公司已履行交货义务,完成合同主要义务,技术指导为“额外免费服务”,非合同约定义务。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
二审过程中,杨律师充分阐述上述观点。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解除合同的判项,撤销一审部分判决,改判A公司返还w某64,988元及利息,将A公司责任比例从一审的80%调整为70%,相应减少返还金额。
二、
职业病职工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工亡待遇二审案
(一)案件背景:工亡待遇核算争议
劳动者在煤矿企业务工患上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内因职业病恶化死亡。家属起诉主张完整工亡待遇,一审法院仅按三级伤残标准核算赔偿,双方均上诉。
(二)受托介入:定准关键争议焦点
杨御钦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深入研究案情,精准抓取核心法律争议焦点,即死者是否应享受全部工亡待遇以及一审法律适用是否错误。
(三)核心代理观点
1.紧扣法律条文: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论证死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疾病死亡,应享受全部工亡待遇。
2.补强说理材料:二审补充政府官网官方答复,证明一审裁判依据的地方医疗期文件已失效。
3.反驳企业抗辩:梳理完整病历等材料,证实劳动者死亡与尘肺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用多份生效行政裁判文书证明职业病诊断、
工伤认定合法有效。
4.清晰划分赔偿:对各项赔偿项目分别匹配法条,完整还原家属全部损失。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
二审中,杨御钦律师有力地反驳了企业的抗辩观点。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参照工亡标准核算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支持了家属的合法诉求,大幅提高了企业赔付总额。
三、案件价值升华
这两起案件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和社会意义。在“天价鹅苗”合同纠纷中,明确了合同性质认定的重要性以及格式条款的合理运用规则,有助于规范商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而在职业病职工工亡待遇案中,保障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的关怀和保护,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四、主办律师简介
杨御钦,现执业于
湖南诚怀
律师事务所,拥有10年一线执业经验,深耕怀化市本地法律服务领域,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流程及裁判尺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务办案经验丰富。他专注于民商事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刑事辩护及企业法律顾问四大核心业务领域,擅长处理各类复杂案件,能够精准梳理证据、锁定争议焦点,高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良好结果。他办案风格严谨务实、耐心负责,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服务理念,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与业界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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