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要约人是要约邀请人的对方,要约邀请人是发出要约的,受要约人是接受要约,可以决定是否承诺。此外在公司法证券法涉及要约收购时,还有对受要约人的专项特殊规定。
要约人,是指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
要约和要约邀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要约,又称为发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招投标中标书属于要约合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招标公告是属于要约邀请,所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约合同是由投标方制作的标书,希望招标是与投标人签订合同。
承诺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形式有很多,而发出要约是签订合同的重要方式,发生的约定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而受要约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表示同意签订合同,所以承诺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
受要约人不作承诺合同不成立。我国法律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生效,在生效后受要约人有权决定是否承诺,如果要约约定了承诺期间,那么在要约生效后就不可以进行撤销,否则与约定期间的意义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