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信代理,还原真相
在
大连某机电设备
公司与大连某模塑制品有限公司等五方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奚鹏律师受模塑公司委托应诉。面对原告的高额索赔,奚鹏律师没有丝毫退缩,而是以诚信为基石,深入调查案件事实。他通过举证证明案涉入户线系产业园出租方敷设,起火点不在模塑公司管理范围,且
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系出租方违规施工及机械公司使用易燃装修材料,与模塑公司无关。同时,他对原告的损失评估报告提出全面异议,否定其
赔偿金额的合理性。最终,
法院采纳了奚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模塑公司对火灾事故无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成功维护了模塑公司的合法权益。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两个人在马路上,一个人不小心撞了另一个人,导致对方受伤,那么撞人的这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赔偿医药费等。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奚鹏律师通过举证证明模塑公司对火灾的发生及损失扩大无任何过错,既未实施侵权行为,也无违约行为。根据该法条,模塑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模塑公司无责的抗辩。
(2)专业抗辩,维护公正
在某机械厂与陈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机械厂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诉请陈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奚鹏律师接受陈某委托后,围绕案由定性、过错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范围四大核心争议点制定针对性代理思路。他抗辩案由定性,认可一审按侵权纠纷审理的合法性;举证机械厂对火灾发生存在主要过错,陈某无直接过错;主张合同免责条款无效,避免陈某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抗辩租金损失不应支持,明确赔偿范围为直接损失;回应
诉讼费争议,主张一审裁判符合程序规定。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奚鹏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机械厂的上诉,维持原判,陈某避免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消防法》规定,出租人负有保障租赁物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法定义务。
通俗化解释:就像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要保证房子的消防设施是合格的,比如有灭火器、消防通道畅通等,这样才能保障租客的安全。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机械厂作为厂房出租人,未举证证明其敷设的线路符合安全标准及履行了检修义务,违反了《消防法》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法院据此推定双方均有过错并平均分担责任,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责任划分的依据。
(3)精准维权,保障权益
在侯某、于某与车辆生产者的产品缺陷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侯某、于某因购买的电动三轮车停放期间突发火灾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奚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产品存在缺陷、缺陷与损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上诉人无过错三大核心制定代理思路。他以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为核心证据,反驳上诉人“产品合格”的抗辩;论证缺陷与损害后果的直接因果关系,排除其他可能性;抗辩被上诉人无过错,反驳上诉人“不当使用”的主张;明确鉴定费的承担主体,维护被上诉人维权合理支出。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信奚鹏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侯某、于某成功追回全部财产损失。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买了一个有问题的玩具,孩子玩的时候受伤了,不管这个玩具的生产者有没有故意或者过失,都要对孩子的伤害负责。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案涉电动三轮车在质保期内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符合“缺陷”的法律定义。根据该法条,生产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生产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判定。
奚鹏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始终秉持着执业诚信与职业操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尊严。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也让我们看到了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如果你在火灾相关法律事务中遇到难题,不妨寻求像奚鹏律师这样专业、诚信的律师的帮助,让法律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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