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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的程序是什么

2024.04.24 婚姻家庭 161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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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根据不同的收养情况程序不同: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证明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父母子女之间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的成立而消除; 3、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4、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儿童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5、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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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子女程序

    收养子女程序为:(1)申请人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申请,同时应将收养申请书、双方协议书及有一定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承认书及所在单位的证明信提交给‘收养登记机关,并说明收养子女的目的和理由;(2)调査。

    赵彪律师 2019.08.02 317人看过
  • 收养子女公证程序怎么走

    收养子女公证程序如下:1、收养当事人亲自申请收养公证,并提交相应公证资料;2、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查;3、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刘云海律师 2022.07.27 141人看过
  • 收养子女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赵彪律师 2019.08.02 1265人看过
  • 收养子女的收养人有什么要求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赵彪律师 2020.07.25 1179人看过
  • 如何办理收养子女手续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满三十周岁以上,需收养子女,经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方可收养,否则为非法收养。男女双方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写清婚姻、生育或未生育的情况,已收养子女的姓名、性别、收养时间),并加盖街道(乡镇)计生办公章等。

    徐伯杰律师 2018.11.23 3013人看过
  • 养子女怎么解除收养关系

    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顾斌律师 2019.01.23 1242人看过
  • 收养子女时被收养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顾斌律师 2018.11.08 1126人看过
  • 收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子女的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顾斌律师 2022.06.30 174人看过
  • 收养子女有哪些规定

    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李键键律师 2018.11.13 117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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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实施后收养人还需要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儿童福利院收养程序是怎么样的可以收养吗?
    收养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我想了解一下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情况,如果继父和母亲再离婚,继父可以收养继子女吗以收养继子女吗?
    你好,可以起诉要婚,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 没有收养关系的成年子女怎样解除收养关系?
    你没办理收养手续,就不用解除
  • 关于收养小孩的程序,资料,证件等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擅长私人律师、公司顾问。 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根据您简单描述,问题不够明确。 请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建议进一步,通,话咨询(8薇8信同步),详细描述所遇问题。 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法律意见。 2022年07月01日 16点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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