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养子女不孝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登记解除。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
目前解除收养关系有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解除。
养子不孝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法》26、27条规定,养子女不孝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是可以恢复的,不过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需要重新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必须给付其生活费。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