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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2024.04.18 婚姻家庭 1118人浏览举报
解析
1、诉讼离婚的管辖是这样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监禁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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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如何规定离婚诉讼地域管辖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

    刘琳娜律师 2022.05.06 0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

    离婚诉讼管辖: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许伟鸿律师 2019.08.08 4234人看过
  • 诉讼离婚怎么管辖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18.10.29 2676人看过
  •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19.01.08 1334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管辖机构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赵彪律师 2019.08.02 1738人看过
  • 离婚诉讼能否协议管辖

    离婚诉讼不能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能适用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20.08.12 1172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赵彪律师 2019.08.26 1360人看过
  • 诉讼离婚由谁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赵彪律师 2019.08.05 1303人看过
  • 借款合同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借款合同诉讼管辖存在如下规定:1、当事人存在书面约定的,按协议约定履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当事人未对诉讼管辖作出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简而言之,就是说该情形,原告是起诉要求还款的,原、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行动建议:若因借款合同事宜需要诉诸法院,为提高被支持的机会,可委托律师介入代理诉讼。

    连绪槟律师 2023.09.05 465人看过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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