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离婚诉讼管辖

离婚诉讼管辖

2022.12.02 婚姻家庭 380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离婚诉讼管辖:1.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2.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性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诉讼离婚怎么管辖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18.10.29 2329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诉讼离婚的管辖是这样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监禁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赵彪律师 2022.03.18 617人看过
  • 离婚诉讼能否协议管辖

    离婚诉讼不能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能适用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20.08.12 970人看过
  • 诉讼离婚由谁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赵彪律师 2019.08.05 1101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管辖机构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赵彪律师 2019.08.02 1537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赵彪律师 2019.08.26 1153人看过
  •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诉讼离婚原则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赵彪律师 2022.03.17 607人看过
  • 离婚诉讼能否约定管辖

    1.离婚诉讼属于人身权益纠纷,因此不可以约定管辖。2.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赵彪律师 2023.04.21 124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诉讼离婚的办理手续:夫妻双方因离婚达不成协议,一方坚持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起诉;2、立案庭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3、开庭;4、签收法院判决书。

    赵彪律师 2019.08.02 1114人看过

许伟鸿

福建大雄律师事务所

许伟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84

    精选解答
  • 14281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离婚诉讼管辖
    对于离婚诉讼管辖,你了解吗?相信还有不少人对此还有疑问,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 离婚诉讼管辖
    所谓"管辖"指的是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离婚,原告应向哪一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也即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的问题。原、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谁都愿意在自己住所地法院管辖,因为涉及到诉讼成本、个人关系及地方保护的问题,所以确定管辖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案件的处理结果对谁更有利的问题。一、级别管辖:离婚案件的第一审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使军婚...
  • 离婚诉讼管辖
    华律网小编一、定义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离婚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解决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 二、原则 我国
  • 离婚诉讼管辖
    华律网小编一、具体规定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院的基础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
  • 离婚诉讼管辖
    华律网小编所谓"管辖"指的是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离婚,原告应向哪一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也即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的问题。原、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谁都愿意在自己住所地法院管辖,因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