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一)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等。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人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房需要以下这些手续和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等。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5、当地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房需要以下这些条件:(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等。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供以下这些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等。
廉租房申请条件包括以下这些:(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