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一、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基本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其他项目,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员工工伤申请程序是这样的:1、工伤申报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2、工伤申报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申请工伤鉴定。3、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等。
工伤鉴定后,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的,应当在规定的仲裁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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