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2021.09.24 婚姻家庭 108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转继承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报告编号:NO.202109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办理继承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注意事项:1、须全体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书。全体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已死亡的需提供证明文件。“父母子女”指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顾斌律师 2019.08.02 1233人看过
  • 房屋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房屋继承公证注意事项:1.正确划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顾斌律师 2019.08.05 1251人看过
  • 房产公证办理注意事项

    一、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二、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王汉杰律师 2019.08.02 1160人看过
  • 办理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赵彪律师 2019.08.02 1194人看过
  • 办理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办理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顾斌律师 2019.08.05 1088人看过
  • 继承房屋产权公证注意事项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赵彪律师 2019.08.02 1147人看过
  • 收养公证的注意事项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赵彪律师 2019.08.02 1061人看过
  • 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赵彪律师 2019.08.05 1140人看过
  • 赠与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1、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王哲男律师 2019.08.05 1301人看过

练虎

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练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131

    精选解答
  • 192474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实践中,如果公民去世以后有遗留财产的话其继承人是可以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继承公证可以使得遗产继承有法有理地进行,也避免了事后的很多麻烦。那么,办理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关于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程序以及注
  • 办理继承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关于办理继承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交通驾驶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办理继承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 涉外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涉外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继承人中有外国人、居住在国外的华侨,或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或所继承遗产的一部或全部在国外的继承公证事务。那么涉外继承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一、涉外继承公证注意事项(1
  • 遗产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华律网小编(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继承公证须由继承人亲至公证处办理;提交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死亡户口注销单》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第三,若继承遗产为房屋,则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最后,继承公证费用按遗产总额的2%收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继承房产公证如何办理?
    房产继承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 我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他们说这是以前办理的,需要重新办理.想问一下十年前办理的公证手续不能办理继承遗产公证手续吗理的公证手续不能办理继承遗产公证手续吗?
    十年前的公证还是有效的。
  • 怎么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你好,去公证处就可以办理,如果涉及房产继承,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我是济南律师,如需律师服务,可以与我预约。
  • 关于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你好,想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并不是说只要当事人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就可以的,还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然后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终办理好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 继承公证怎么办理,可以代办吗
    不能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