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此类案件往往涉及物权保护等核心法律问题,实务痛点较为明显。一方面,部分当事人会利用舆论等手段营造对自己有利的局面,干扰法官的判断;另一方面,赔偿标准的确定也是一大难点,容易引发双方争议。在法律适用上,学界和实务界对于物权绝对权的行使界限、排除妨害构成要件的认定等存在一定分歧,普遍认知中也存在将多数人意愿凌驾于物权之上的误区。随着最新立法对物权保护的不断强化,对这类案件的裁判参考价值和执业实操指导价值愈发凸显。本次对
商铺排除妨害纠纷的实务研究,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为律师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有效指引。
(二)正本清源,梳理司法裁判主流观点
最高人民
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
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在排除妨害纠纷中,当物权人对物的支配状态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侵害时,有权请求排除该妨害。各地高院司法裁判口径也普遍遵循物权的绝对性原则,即物权人对其物享有排他的支配权,不受他人非法干涉,多数人的意愿不能剥夺物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赔偿标准的确定,通常会参考市场价格、同类交易的合理对价等因素。在判断是否构成妨害时,会综合考虑妨害行为的现实性、持续性以及对物权人行使权利造成的实质性影响等要素。
(三)个案视角拆解法律适用
1.案情简述
原告付某拥有
长沙市
岳麓区某商铺的产权。被告旅游文化发展有限
公司与第三人置业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建设经营“水游城”项目,被告于2020年8月将相关项目开业运营。因原告未能与被告就商铺租赁达成一致,原告发现其商铺被“水游城”项目包围,进出需穿过被告购票通道及内部活动场地,遂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2.传统办案思路弊端
传统办案思路可能会出现证据组织不严谨、庭审策略不聚焦的问题。比如,在面对被告强势宣传时,可能缺乏针对性回应,未能精准抓住核心要点进行举证和辩论。在赔偿标准方面,若直接按照原告主张的过高预期租金计算,可能缺乏说服力,难以得到法院支持,且容易分散法官注意力,使庭审重点不突出。
3.实操办案要点提炼
-证据组织:明确案件核心在于物权保护,重点收集原告拥有合法产权的证据,如不动产权证书,以确定物权的合法性和明确性。同时,针对被告的妨害行为,收集能够证明通行权被实质剥夺的证据,如现场勘查记录、照片、视频等,直观呈现商铺被包围、无法自主通行的现状。
-庭审策略:聚焦核心诉求,避免贪多求全。本案中重点围绕通行权被实质剥夺和合理赔偿标准两个关键问题进行辩论。对于通行权问题,通过详细阐述实际通行状况与自主通行的差异,强调被告行为对原告物权行使的实质性影响。在赔偿标准上,参考被告与其他小业主已签约的租金标准,使赔偿请求具有合理参照和说服力。
-责任厘清: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明确被告的
侵权责任。被告的建设经营行为导致原告商铺通行权受限,构成对原告物权的妨害,应承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的责任。同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合理驳回原告已无实际意义的诉讼请求,如本案中关于清除装修垃圾的诉请因已清理完毕不再处理。
(四)主体简介
孙曦律师,现任
湖南湘和(
娄底)
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毕业于湖南警察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多年,坚守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专注处理
劳动争议、保险纠纷两大核心领域法律事务,同时兼顾各类民商事纠纷处理。是多家大型保险公司入库专职律师,长期为保险企业及被保险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受聘担任兼职
劳动仲裁员、特邀
人民调解员,熟悉劳动仲裁、法院诉讼、诉前调解全流程办案逻辑。曾成功代理多起如上述商铺排除妨害纠纷等典型案件,凭借专业的服务能力和务实的办案作风,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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