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归纳了购房者有权单方解除购房合同的几种情况:1、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2、买卖合同订立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
买房人在下列情况下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一)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二)卖方明示违约。(三)先卖后抵押的。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以下情况下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效力:开发商资质不全。房屋权属有争议。所售房屋存在抵押问题。所售房屋为不能交易的房屋。延期交房并超过合理期限。擅自变更房屋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较大。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包括以下情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公告不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