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有: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流程如下:1、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2、登记机关审核申请材料。3、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当场受理并予以核准;缺失材料的当场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4、登记机关作出决定10内颁发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且只能是一个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独资企业享有名称权和商号权。
具体流程:1、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3、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个人财产进行出资,也可以用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出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四)经营范围。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应当将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写清楚,投资人可以用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用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出资,并且在申请书中写明以何种方式进行出资。
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首先应当进行清算,将职工工资以及债务进行清偿。若是不足以清偿的,不能够申请破产。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之后申请注销登记。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