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金额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是根据所经营行业的要求来确定其出资额的。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
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首先应当进行清算,将职工工资以及债务进行清偿。若是不足以清偿的,不能够申请破产。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之后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流程首先,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法院指定人员清算;然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再由债权人申报债权,由清算组人员依法清偿债务;最后编制清算报告,十五天内办理注销登记。
具体流程:1、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3、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其债务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应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与普通企业不同,企业的投资人一般需要以其自身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有: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首先应当进行清算,将职工工资以及债务进行清偿。若是不足以清偿的,不能够申请破产。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之后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