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大后盾:
北京盈科(
上海)
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位于上海
静安区裕通路100号50层,其执业机构有着正式的资质,律所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社会提供着广泛而深入的法律服务。陈勇勇律师在这里执业,如同找到了一片适合施展才华的沃土。
律所注重为律师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丰富的资源平台。在这里,律师们能够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升业务水平。而且,律所的规范管理和专业文化,也培养了律师严谨负责的职业态度。陈勇勇律师在这里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曾就职于多家知名及世界五百强
外资企业,担任中国区法务负责人等岗位多年,这使得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为客户制定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二、丰富履历:多领域法律服务专业人士
陈勇勇律师具有丰富的履历,她曾带领团队处理了各类诉讼、
仲裁及非诉案件,并就企业合规、
公司并购、
股权事务、劳动人事、广告合规、数据合规等提供法律服务。她对企业运营模式及相关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公司业务运作都非常熟悉,这一独特优势让她擅于运用商业思维解决法律问题,以达到规避法律风险与实现商业目的的平衡。
从业以来,陈勇勇律师担任了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的客户行业涉及食品、化妆品等零售行业、互联网、汽车、建筑工程、手机通讯、文化传媒等。她深谙互联网、直播业务、跨国零售企业、跨国贸易公司、大型广告及传媒等行业法律实务,能够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帮助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更好的发展。
三、经典案例:展现专业风采
巧用反诉逆转胜诉案
在陈勇勇律师代理的某品牌方起诉MCN机构退还服务费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智慧。案件中,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抖音营销合作协议》,被告B公司在合作期限内仅完成部分销售额,原告A公司起诉要求退还对应服务费。面对这一表面争议,陈勇勇律师没有局限于此,而是深入审查原告A公司的履约行为,发现其在授权期限届满后仍持续使用艺人肖像的行为。
她建议被告B公司提起反诉,主张A公司违约并不予退还服务费。在构建反诉逻辑链时,她固定原告A公司超期使用的证据,论证其擅自剪辑的违约性质,并将“超期使用”行为与合同约定的“不予退还全部费用”条款挂钩。案件中存在多个难点,比如如何证明“超期使用”构成违约而非单纯
侵权,如何阻断原告以“未完成销售额”为由的服务费退还请求,以及如何举证艺人肖像持续使用的“持续性”。陈勇勇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证据收集,成功突破这些难点。最终,
法院支持了被告B公司的反诉请求,驳回原告A公司退还服务费的主张,并支持了被告B公司
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维权费用。
违法减资责任案
某A公司因
合同纠纷胜诉后申请
强制执行,却发现被告B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查询发现,B公司
股东在诉讼期间将
公司注册资本锐减。陈勇勇律师在接手此案后,调取工商档案,锁定违法减资证据链。她依据《
公司法》规定,论证公告不能替代对已知
债权人的个别通知义务,减资程序违法,并将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与违法减资行为关联,证明因果关系。尽管案件存在公司表面合规、需证明主观恶意等难点,但陈勇勇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最终让法院认定公司减资行为违法,判决股东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荣誉与建议:专业与责任并重
陈勇勇律师曾多次荣获“优秀民商事律师”,“优秀律师”“优秀涉外律师”称号,还曾是《法治日报》律师专业人士库专业人士。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她努力付出的见证。
在处理完一个个经典案例后,陈勇勇律师也会给出实用的建议。在艺人形象超期使用案中,她提醒品牌方在
合同到期后要及时下架含有艺人肖像的物料,避免违约;对于经纪公司及艺人而言,要设置适当合同条款,及时固化品牌方的违约证据;在MCN机构与品牌方的合作纠纷中,单纯以“销售额未达标”主张服务费退还并非必然获得法院支持。在违法减资责任案中,明确了减资程序中公告不能替代对已知债权人的直接通知义务,诉讼期间的减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逃避债务。
陈勇勇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这片舞台上发光发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也为律所增添了光彩。相信在未来,她将继续为法律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帮助更多的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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