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人形象超期使用违约案
(一)案件背景:形势不利,面临退款诉求
原告A
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抖音营销合作协议》,A公司预付服务费,B公司安排艺人宣传并保证销售额。合作期满,B公司未完成全部销售额,A公司起诉要求退还对应服务费,被告B公司看似败诉风险极高。
(二)受托介入:突破表象,挖掘关键问题
陈勇勇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局限于“销售额未完成”的表面争议。她仔细研读合同,深入审查A公司的履约行为,发现其在授权期限届满后仍持续使用艺人肖像的关键问题,果断建议B公司提起反诉。
(三)核心辩护观点
1.固定超期使用证据:通过时间戳对A公司在授权到期后,其官方抖音账号及其他宣传渠道中保留的含有艺人肖像的平面、视频进行取证。
2.论证擅自剪辑违约性质:结合合同对艺人肖像使用方式、范围的约定,认定A公司未经许可超出授权时间使用视频等物料构成独立违约。
3.关联违约与费用条款:将A公司“超期使用”行为与合同约定的“不予退还全部费用”条款挂钩,主张其违约影响合同整体履行,B公司有权拒退服务费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逆转局势,胜诉驳回诉求
在办案过程中,陈勇勇律师面临诸多难点。如证明“超期使用”构成违约而非单纯
侵权,阻断A公司以“未完成销售额”为由的退款请求,举证艺人肖像持续使用的“持续性”等。她运用专业
法律知识和巧妙的诉讼策略成功突破,将“超期使用”与合同条款紧密结合,采用“同时履行抗辩”与“违约在先”策略,通过时间戳录屏举证。最终,
法院支持了被告B公司的反诉请求,驳回A公司退还服务费的主张,并支持了B公司的必要维权费用。
(五)案件价值升华
此案体现了合同严守原则和肖像权保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提醒企业在商业合作中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注重肖像权合规。对于类似的短视频营销、达人合作经营主体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指导意义,有助于维护健康的商业秩序。
二、公司违法减资案
(一)案件背景:胜诉执行受阻,违法减资凸显
某A公司因
合同纠纷一审后A公司胜诉,B公司上诉期间,其
股东顾某、李某在明知公司有未决诉讼的情况下,违法减资。A公司终审胜诉执行时发现B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遂起诉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二)受托介入:调查取证,锁定违法证据
陈勇勇律师调取工商档案,查明减资发生于诉讼期间、注册资本大幅降低、仅公告未直接通知已知
债权人等关键事实,锁定违法减资证据链。
(三)核心代理观点
1.论证减资程序违法:依据《
公司法》规定,公告不能替代对已知债权人的个别通知义务,减资程序违法。
2.类比抽逃出资行为:指出违法减资实质免除股东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导致公司责任财产减少,与抽逃出资法律效果无异。
3.证明因果关系:将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事实与违法减资时间关联,证明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认定违法,股东担责
尽管B公司减资形式具备表面合规性,但陈勇勇律师突破“形式合法”防御,证明股东主观恶意。法院认定公司减资违反法定程序,主观逃避债务意图明显,判决股东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五)案件价值升华
此案明确了减资程序中公告与个别通知的法定要求,认定诉讼期间减资可构成逃避债务的主观恶意,为类似案件中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参考,有助于规范公司减资行为,保障市场交易安全。
六、主办律师简介
陈勇勇律师是
北京盈科(
上海)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毕业于复旦大学,拥有硕士学位。她具有十几年法律服务经验,曾就职于多家知名及世界五百强
外资企业,担任中国区法务负责人等岗位。陈勇勇律师擅长运用商业思维解决法律问题,对于公司纠纷、
电子商务法律事务、不正当竞争及数据合规、涉房纠纷及涉外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曾荣获“优秀民商事律师”“优秀律师”“优秀涉外律师”等称号,还曾是《法治日报》律师专业人士库专业人士。从业以来,陈勇勇律师承办了一批疑难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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