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深陷
盗窃指控泥沼
当事人周某因涉嫌
盗窃罪被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经调查,涉案金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这表明,周某通常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实刑风险,想要
取保候审难如登天。
周某被
羁押后,家属心急如焚。一方面对案件具体情况几乎一无所知,另一方面明白“数额巨大”意味着取保难度极大。在多方咨询后,家属在周某被羁押的第3天,紧急委托
黑龙江孟繁旭
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介入此案。在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侦查阶段,“黄金37天”是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时期,每一分每一秒都至关重要。
二、受托介入:迅速掌握案情全貌
高志博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赶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周某。通过这次会见,高律师全面了解了案发经过、周某在案件中所起的具体作用、涉案财物的价值及去向等关键信息,迅速掌握了整个案情。
在全面分析案情后,高律师深知本案涉案金额已达“数额巨大”标准,依法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极为苛刻。但他并未退缩,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制定了一套全面、系统的辩护策略。
三、核心辩护观点分层呈现
(一)促成谅解,彰显悔意
高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并协助家属与被害人取得联系,积极协商赔偿事宜。仅仅三天时间,家属便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了被害人出具的书面谅解材料。在司法实践中,获得被害人谅解是当事人认罪悔罪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机关考虑是否从宽处理的关键因素之一。
(二)退赃退赔,弥补损失
高律师引导当事人及家属主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最大程度地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充分展现了当事人真诚的悔罪态度。退赃退赔不仅能够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也直接反映了当事人认罪悔罪的诚意。
(三)挖掘情节,降低风险
高律师在会见和与家属交流过程中,深入了解到周某近期遭遇了重大家庭变故。他敏锐地意识到,虽然这并非法定从轻情节,但在量刑和强制措施的考量中,可作为证明当事人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的有力依据。
(四)持续沟通,论证条件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高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围绕“无社会危险性”这一核心观点,从多个方面详细论证周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周某无前科劣迹,是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并积极退赃退赔,社会关系得到修复;家庭变故使其具备稳定的家庭监管条件,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成功取保重获自由
经过高志博律师在黄金37天内的不懈努力,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以“无社会危险性”为由对周某作出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周某被依法取保候审,在刑事拘留后第14天便重获人身自由,成功避免了长期羁押。
五、案件价值升华
本案中,高志博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看似毫无希望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的机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也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此案也为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有助于推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主体简介
高志博律师是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同时担任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
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她深耕法律领域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到全国各地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刑事、民商事案件。她深入钻研案件本质,对重大疑难案件有独到的见解和预判,擅长发掘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她秉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当事人的满意是永远追求的目标”的执业宗旨,将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努力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她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建筑工程纠纷、
合同纠纷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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