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实际中,如果夫妻双方实在存在矛盾无法协调好的话,则会选择离婚,离婚后双方仍然是子女的父母,这一层关系不会更改,有权探视。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如何中止对方的探视权?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协助有探望权的一方实现探望权是直接抚养子女方的义务。直接扶养方不能禁止、阻碍其接触子女,以牺牲子女的需要为代价惩罚对方。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可请求法院中止其探望权。对中止探望的条件《婚姻法》(修正案)第38条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

中止探视权的程序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的可以中止探视。关于中止探视权的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有对孩子的探视权的。“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那么,父亲或母亲再婚后探视权会被中止吗今天,华律网小编就带着您一探究竟,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探视权的中止法律是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中止探视权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人民法院没有依法裁定中止探视前,直接抚养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视子女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关于探视权的中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