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认定应从是否接受单位管理、是否按照单位指令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劳动者的工作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方面综合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没有合同可以搜集以下这些凭证来确认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
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等等。
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劳动关系确认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因此,劳动关系确认也就属于劳动争议。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时效可以中止、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