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订劳务关系的人员包括停薪留职、内退、下岗以及退休返聘人员。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有本质不同,主要表现在:1、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3、劳动支配权、劳动风险责任不同;4、劳动报酬性质、支付方式不同;5、适用法律、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通常认为,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专家,系指: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副主任医师、正副编审、正副译审、正副研究馆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特级记者、高级记者、高级工艺美术师,以及文艺六级以上的专家。
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等。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狭义的兼职属于劳务关系。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广义的兼职属于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企业员工关系帮助计划
免费查看企业解除劳务关系协议书
免费查看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关系合同
免费查看业务员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免费查看服装店员工劳务关系合同
免费查看科技企业解除劳务关系协议书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