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企业破产的界限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界限是什么

2023.10.09 公司法 7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破产的界限,习惯上又称破产原因,是破产法律制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关涉到破产程序的启动标准及启动效力、破产撤销权效力的起算时点、确定董事个人责任产生的时点等诸多破产法中的疑难问题,向来是破产立法中的焦点所在。仅就破产界限之于破产程序的启动及破产宣告而言,就存在着下列不同情形下对破产界限的不同界定和适用:破产受理与破产宣告、破产预防程序还是破产清算程序、自愿申请还是强制申请,企业法人破产还是非法人组织(比如合伙)破产、正常存续中的企业破产还是清算中的法人破产等。
一般说来,破产原因的核心内涵就是不能清偿,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于已届清偿期而受请求的债务不能使之消灭的客观状态。但在衡量债务人是否构成不能清偿时,却又存在不同的判断标准。大陆法系立法往往在不能清偿这一核心范畴之外规定了停止支付和债务超过的概念。所谓停止支付,又称支付停止,是指债务人对到期债务积极地或者消极地、明示地或者默示地表示不能清偿的行为和状态。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报告编号:NO.202310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企业破产的界限是怎样的

    破产的界限,习惯上又称破产原因,是破产法律制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关涉到破产程序的启动标准及启动效力、破产撤销权效力的起算时点、确定董事个人责任产生的时点等诸多破产法中的疑难问题,向来是破产立法中的焦点所在。仅就破产界限之于破产程序的启动及破产宣告而言,就存在着下列不同情形下对破产界限的不同界定和适用:破产受理与破产宣告、破产预防程序还是破产清算程序、自愿申请还是强制申请,企业法人破产还是非法人组织(比如合伙)破产、正常存续中的企业破产还是清算中的法人破产等。一般说来,破产原因的核心内涵就是不能清偿,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于已届清偿期而受请求的债务不能使之消灭的客观状态。但在衡量债务人是否构成不能清偿时,却又存在不同的判断标准。大陆法系立法往往在不能清偿这一核心范畴之外规定了停止支付和债务超过的概念。所谓停止支付,又称支付停止,是指债务人对到期债务积极地或者消极地、明示地或者默示地表示不能清偿的行为和状态。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38人看过
  • 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条件有以下这些:1、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2、债权人已要求清偿;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张福昊律师 2020.10.30 1304人看过
  • 企业破产宣告的效力是什么

    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将会给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带来一定的影响。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张福昊律师 2019.08.26 967人看过
  • 企业破产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法院必须进行破产宣告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2、企业进行重整失败。3、企业进行和解失败。

    张福昊律师 2023.12.05 103人看过
  • 企业破产保护条件是什么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张福昊律师 2018.11.22 1121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重整的程序有:一、公司出现破产法规定的重整事由。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张福昊律师 2019.09.02 1242人看过
  • 企业破产是什么意思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

    张福昊律师 2024.04.10 43人看过
  •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郭世斌律师 2020.07.13 1205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一切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张福昊律师 2020.10.28 883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2938

    精选解答
  • 51330744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破产界限
    华律网小编破产界限,是指企业破产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申请破产和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基本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
  • 预备犯处罚界限
    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属于犯罪预备,同样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那么,在刑法上,预备犯处罚界限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
  • 赌博犯罪与违法的界限
    从古至今都有因为赌博导致家破人亡的事情发生,赌博场地从线下转到了线上,赌博方式从简单的纸牌发展到赌博机,让赌徒有了更多的选择方式,更具有吸引力,这样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更大,我国法律规定严厉打击赌博犯罪,那么赌博犯罪与违法的界限是什么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离婚与婚姻无效的界限
    在现实社会中,夫妻双方因无法继续生活一起,故想要提出离婚,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法律中,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那么,究竟离婚与无效婚姻的界限在哪里呢?具体有哪些特征?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
  • 抢劫与故意杀人的界限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的结合,但规定具体的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抢劫与故意杀人之间的界限,以及什么是抢劫罪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