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二)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三)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发起人出资。企业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五)公司筹委会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通知。主要工作为初步审议公司筹备情况及公司章程草案,并确定创立大会时间,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六)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七)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国有企业改制程序具体如下:第一,成立改制工作组拟改制国有企业成立由党委、经营管理人员、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改制工作组,在改制工作组和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企业改制的具体操作工作。
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
1.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 对国企改制进行可行性分析。2. 由拟改制国有企业向国资委提出改制申请。3. 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1)国企企业改制申请获得批准后,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开展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损失认定工作。
企业改制,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1、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形式变更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企业改制逃债指的是企业在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回避债务或妨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企业进行股份改造时,以优良资产组建不承担债务的股份制公司,由资产既少又劣的原企业承担债务,或者企业整体股份制改造时,新股东否认债务并在出资协议里擅自处置债务。
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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