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可前往社保局进行办理。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可前往社保局进行办理。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是可以补缴的,用人单位在补缴工伤保险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可以。工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的保险金范畴,其是可以进行补交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计提工资:借:××费用(管理/销售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计提社保(企业部分),借:××费用(管理/销售等),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次月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工伤保险是不能单独补缴的,因为工伤保险仅仅保障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期间的安全,但是已经过去的部分是无法再次缴纳的。也不能在事故发生后补缴。但是社保是可以补缴的,但是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补缴入职前三个月的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核定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时,应当按照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对于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者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300%或者60%计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