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不依照法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清算组应当如实上报公司资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若是因此给债权人或者是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经依法清算就注销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清算组应当如实上报公司资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若是因此给债权人或者是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经依法清算就注销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不依照《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等。
清算组的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清算组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还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包括通知债权人、处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等。如果清算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不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等。
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