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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2023.09.19 公司法 326人浏览举报
解析
签订合伙协议应当载明: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方法;
(9)合伙协议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方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报告编号:NO.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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