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棘手案件,委托临危受命
本案是一起涉及多重法律关系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某投资有限
公司与被告某酒店有限公司签订了长达十五年的《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位于
中山市某街道的商业综合楼用于经营酒店及配套餐厅,月租金14.5万元,每三年递增10%。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交付了租赁物并给予被告六个月免租期。然而,免租期届满后,被告从未支付过任何租金、卫生费及
水电费,累计拖欠款项逾百万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及唯一
股东李某、保
证人杨某虽承诺还款,但期限届满后仍分文未付。无奈之下,原告委托肖嘉豪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提起诉讼。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用生活中常见的场景来解释,就好比你租了朋友的房子住半年,说好一个月付一次房租,那你就应该每个月按时给朋友房租钱。在本案中,被告作为承租人,与原告签订了明确的
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其核心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但被告自免租期届满后从未支付过租金,这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违约行为。该规则有力地支撑了案例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租金的主张,明确了被告的违约责任。
(2)精准策略,突破复杂抗辩
庭审中,被告提出了“股东未出资导致违约”的复杂抗辩,认为未支付租金是因为原告及其关联方作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资金链断裂;还称原告已于2024年9月5日收回租赁物,租金应计至该日止。面对被告的狡辩,肖嘉豪律师制定了“法律关系切割、责任主体全覆盖、证据链条严密化”的核心诉讼策略。
在切割法律关系方面,肖律师进行了层次分明的法律论证。首先,强调合同关系的独立性,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各自履行义务,被告支付租金的义务不因股东关系变化而免除。其次,指出“股东未出资”问题与租赁合同关系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应另循途径解决,不能据此对抗原告。最后,明确违约主体是被告,其拒不支付租金的行为与股东出资问题无法律因果关系。通过精准的法律关系切割,肖律师成功将被告的抗辩引导至正确法律轨道,
法院全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
(3)多方追责,保障债权实现
为防止“胜诉但执行不能”的风险,肖嘉豪律师构建了“承租方+保证人+唯一股东”的三重追责体系。被告作为租赁合同的直接相对方,是当然的付款义务主体。在催收过程中,肖律师指导原告要求被告及其关联方出具《关于欠缴租金承诺函》,并让保证人杨某签字,明确其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由于被告是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李某系唯一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肖律师将李某列为共同被告,并把举证责任转移至李某一方。最终,法院判决杨某、李某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原告债权的实现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障。
(4)精细举证,锁定欠款金额
本案涉及多项费用,金额计算复杂。肖嘉豪律师对每一项费用都进行了精细化梳理和举证。依据合同约定和法院认定的租赁关系终止时间,精确计算租金及卫生费;提交缴费凭证等证据,证明水电费金额;论证免租期租金、垫付装修款属于实际损失,应予以赔偿;说明因被告违约,原告有权没收
保证金。通过充分举证,法院最终支持的金额与律师的主张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了肖律师在证据组织和金额核算方面的专业能力。
(5)胜诉结局,彰显专业风采
经法院审理,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租金、免租期租金、垫付装修款等合计296万余元,同时判决李某、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确认原告有权没收保证金18.4万元,并让被告迁出注册地址,承担绝大部分
诉讼费用。
肖嘉豪律师,拥有经济学与法学的复合型
教育背景,曾在法院工作,积累了司法实务经验。他现任
广东广信君达(中山)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会员、第十届中山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执业以来,肖律师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擅长处理标的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纠纷案件。在多起案件中,他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与诉讼策略,为客户减损或追回款项,以专业实力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与行业的认可。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肖嘉豪律师或许能为你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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