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达民律师毕业于
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深厚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法律实务经验。执业前,他在公安、
法院系统工作四年,熟知司法实务运行逻辑等,为律师执业打下坚实基础。现他是
浙江联英(乐清)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纠纷,还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案件背景:企业名誉遭恶意诋毁
某大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因业务外包后
临时工讨薪问题陷入名誉危机。2024年9月3日,临时工在企业大楼旁公共道路搭雨棚、拉横幅、用扩音器讨薪,还将现场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明确提及企业名称拼音缩写,配文指向“包工头甲
拖欠工资”,引发网络关注。企业认为该行为恶意诋毁声誉,委托黄达民律师维权。
案件难点:维权挑战重重
这起企业名誉权纠纷面临诸多挑战。临时工以合法维权抗辩,称内容未捏造事实且无
侵权恶意;网络传播影响范围和实际损失金额难以精确量化;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
劳动关系,欠薪主体为案外人,临时工可能主张企业存在管理过错;企业主张的
律师费尚未实际支付,经济损失难以确定。
代理思路:精准策略维权
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首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切断企业与临时工的责任牵连,明确企业并非付款义务主体。其次,系统固定侵权证据,通过
公证保全视频内容及传播数据,固定现场影像资料,统计浏览量和点赞数,构建完整证据链。再者,论证名誉侵权构成要件,指出临时工行为违法、存在主观过错、造成企业名誉损害且行为与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驳斥“正当维权”抗辩。最后,合理主张赔偿范围,将律师费作为必然发生费用主张,综合考虑侵权情节等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裁判结果:企业维权成功
浙江省
乐清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临时工删除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由临时工负担。法院认定临时工行为降低了企业社会评价,侵犯了企业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价值:多方面警示与启示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明确了合理维权与侵权行为的边界,劳动者讨薪应通过合法途径,过激方式并网络传播超出合理范围。认定网络定位信息构成名誉侵权,对类似网络侵权行为有警示作用。提示企业在业务外包中要加强对承包方用工管理的监督,明确责任边界。法院设置的赔礼道歉“替代执行”条款,为名誉权案件判决执行提供了可操作方案。
黄达民律师在这起企业名誉权网络侵权案中,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精准的策略,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其在民商事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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