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达民律师毕业于
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深厚法学理论素养。执业前在公安、
法院系统工作四年,现是
浙江联英(乐清)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民商事、刑事等多领域案件。下面为大家介绍他代理的一起企业名誉权保护案。
案件背景:企业名誉遭网络诋毁
某大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因业务外包后
临时工讨薪问题引发名誉危机。2024年9月3日,临时工在企业大楼旁公共道路搭设雨棚、拉横幅、用扩音器循环播放讨薪内容,还将现场视频发布到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视频定位在该企业,配文指向“XX包工头甲
拖欠工资”,引发网络关注。企业认为其名誉遭恶意诋毁,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
案件难点:多重挑战待突破
这起企业名誉权纠纷面临诸多难题。讨薪行为看似有一定正当性,被告可能以此抗辩,称自己是合法维权,无
侵权恶意;网络传播影响范围和实际损失金额难以精准量化;被告与企业无
劳动关系,欠薪主体是案外人,被告可能主张企业存在管理过错;企业主张的
律师费未实际支付,经济损失也难以确定。
代理思路:多策略应对纠纷
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首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临时工与案外人形成
劳务合同关系,企业并非付款义务主体,反驳了临时工关于“企业对欠薪存在过错”的抗辩。其次,系统固定侵权证据。通过
公证保全临时工发布的微信朋友圈、抖音视频内容及传播数据,固定现场维权行为影像资料,统计视频浏览量、点赞数等,构建完整证据链。再者,论证名誉侵权构成要件。指出被告在公共道路搭设设施、使用扩音器超出合理维权边界,将视频定位设为企业位置、使用企业名称缩写易使公众产生不良联想,存在主观恶意;视频传播使企业社会评价降低,被告行为与企业名誉受损有直接因果关系。最后,合理主张赔偿范围。主张律师费虽未支付但属必然发生费用,综合侵权情节、传播范围等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裁判结果:企业维权获支持
浙江省
乐清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要求被告删除侵权内容,三日内删除其抖音、微信账号发布的有关企业的所有信息言论及视频;被告需在十日内在抖音账号、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向企业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查,发布后至少十日内不得删除,若不履行,法院将选择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判决主文,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还需赔偿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也由被告负担。
案例价值: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这起典型的企业名誉权网络侵权纠纷,具有多方面借鉴意义。明确了合理维权与侵权行为的边界,劳动者讨薪应通过合法途径,过激方式并网络传播侵害第三方企业名誉权不能免责;认定了网络定位信息的法律属性,将视频定位设置为企业位置、使用企业名称缩写构成名誉侵权;提示企业在业务外包过程中要加强对承包方用工管理的监督,明确自身责任边界;法院判决设置的“替代执行”条款,确保了赔礼道歉的执行,为名誉权案件判决执行提供了可操作方案。
黄达民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出色的代理策略,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名誉权和合法权益。在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中,他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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