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达民律师毕业于
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兼具深厚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法律实务经验。执业前,他曾在公安、
法院系统工作四年,深刻理解司法实务运行逻辑。现执业于
浙江联英(乐清)
律师事务所,执业三年内晋升为合伙人,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纠纷。
案件背景:
讨薪引发的名誉危机
某大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因业务外包,
临时工因劳务费纠纷,于2024年9月3日在企业大楼旁公共道路上搭设雨棚、拉横幅、用扩音器播放讨薪内容,并将现场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定位设置在企业位置,配文指向企业,引发网络关注。企业认为该行为恶意诋毁声誉,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
案件难点: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此案件作为企业名誉权纠纷,面临诸多挑战。被告主张讨薪行为合法,内容未捏造事实,无
侵权恶意;网络传播影响范围和实际损失金额难以精确量化;被告与企业不存在
劳动关系,可能主张企业存在管理过错;企业主张的
律师费尚未支付,经济损失难以确定。
代理思路:精准策略应对挑战
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
-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被告与案外人形成
劳务合同关系,企业并非付款义务主体,反驳被告关于企业对欠薪存在过错的抗辩。
-系统固定侵权证据:
公证保全被告发布的微信朋友圈、抖音视频内容及传播数据,固定现场维权行为影像资料,统计视频浏览量、点赞数等传播数据,证明影响范围。
-论证名誉侵权构成要件:指出被告行为违法,超出合理维权边界,存在主观恶意,视频传播导致企业社会评价降低,发布行为与企业名誉受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合理主张赔偿范围:主张律师费作为维权合理支出,虽尚未支付但属必然发生费用,综合考虑侵权情节、传播范围、持续时间,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裁判结果:正义终得伸张
浙江省
乐清市人民法院采纳黄达民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删除侵权内容,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负担。法院认定被告行为使公众对企业作出不良猜测,降低企业社会评价,侵犯企业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价值:典型案例意义深远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企业名誉权网络侵权纠纷,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明确劳动者讨薪应通过合法途径,过激方式并网络传播超出合理维权范围;认定网络定位信息构成名誉侵权,对类似侵权行为有警示作用;提示企业外包业务应加强对承包方用工管理监督,明确责任边界;法院设置“替代执行”条款,确保判决可执行性,为名誉权案件判决执行提供可操作方案。
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名誉权保护不容忽视。黄达民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名誉权保护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