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达民律师毕业于
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深厚法学理论素养。在从事律师执业前,他有四年于公安、
法院系统的工作经历,深刻理解司法实务运行逻辑等,为律师职业打下坚实基础。现执业于浙江联英(乐清)
律师事务所,执业三年内就晋升为合伙人,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纠纷。
在众多成功代理的案件中,道路设施缺陷致损案极具代表性。
案件背景:道路隐患致车辆严重受损
2025年6月3日晚,某文化
公司名下轿车行驶途中,因道路排水渠雨水篦子弹起,碰撞车辆底部,车辆震动触发安全气囊弹出,还碰坏前挡风玻璃,车辆严重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某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该公司不服申请复核,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复核后维持原认定。但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文化公司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难题:责任认定与损失确定存争议
此案件存在诸多难点。首先是责任认定争议,建筑公司对交警的全责认定有异议,虽复核维持,但在诉讼中仍可能抗辩。其次,车辆损失涉及安全气囊、前挡风玻璃等多项部件,需专业鉴定来确定合理损失金额。最后,要证明车辆损坏与道路设施缺陷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也并非易事。
代理策略:多管齐下维护当事人权益
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一是固定责任认定证据,提交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复核结论,强调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未能确保道路设施安全,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二是申请司法鉴定确定损失,及时申请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评估,温州泰x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报告,确定车辆损失为72,155元。三是完善费用主张依据,指出鉴定费10,000元是为查明案件事实、确定损失金额的必要支出,依据相关法律,侵权人应赔偿受害方全部财产损失。
裁判结果:全额获赔彰显专业实力
最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黄达民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建筑公司全额赔偿车辆损失72,155元,赔偿鉴定费损失10,000元,案件受理费926.5元由建筑公司负担,合计获赔金额82,155元(不含诉讼费)。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道路设施缺陷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道路施工方的管理维护义务,若因施工或维护不当造成道路设施缺陷导致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也体现了行政认定与民事赔偿的衔接,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在无相反证据推翻时,可作为认定侵权责任的重要参考。通过专业鉴定机构确定车辆损失,避免了双方就损失金额产生争议,为法院裁判提供了客观依据,还明确了受害方为确定损失而支出的合理鉴定费用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应由侵权人承担。黄达民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再次证明了他在处理复杂法律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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