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范鑫真律师就职于
河北五纬
律师事务所,其联系地址为河北省
承德市
双桥区义泰兴办公楼三楼。他拥有燕京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执业至今已有4年,执业证号为11308202211414289。此外,他还担任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承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及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承德市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团成员、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擅长领域
范鑫真律师深耕法律实务多年,专注于
劳动争议、
工伤赔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四大核心领域。在劳动争议领域,他熟稔
劳动关系认定、
劳动合同解除、工资薪酬、
调岗降薪、经济补偿/
赔偿金、
竞业限制等全链条争议处理。在工伤赔偿领域,擅长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索赔等全流程代理,尤其精通建筑工地、制造业、服务业等高发工伤场景的案件处理。在刑事辩护领域,覆盖
故意伤害、
盗窃、诈骗等普通刑事案件,以及职务犯罪、
经济犯罪等复杂案件的辩护工作。在婚姻家事领域,专注处理婚姻家庭全链条法律事务,既擅长化解各类纠纷,也注重提前防范法律风险。
典型案例
-劳动争议案一:王某鹏与元气森林分
公司纠纷:王某鹏于2019年3月9日入职元气森林关联公司,后与元气森林(
厦门)食品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被告以其未完成业绩目标调岗,王某鹏拒绝,被告以拒绝调岗、
旷工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王某鹏申请
仲裁后不服裁决提起诉讼。范鑫真律师作为王某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积极维权。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调岗不合法,解除理由不成立,系违法解除,判决元气森林分公司给付王某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0140.16元。
-
劳务合同纠纷案:胡某新与骆某杰纠纷:2025年5月,被告骆某杰雇佣原告胡某新所带班组从事风力发电塔工程项目劳务活动。完工后被告未足额支付劳务费,胡某新多次催促无果后起诉。范鑫真律师接受胡某新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法院审理认定双方劳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应按承诺履行给付义务,判决被告骆某杰给付原告胡某新劳务费5824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劳动争议案二:张某与河北达x食品有限公司纠纷:原告张某自2015年入职被告公司,担任销售主管。2023年被告单方面调岗,张某不同意,被告以其未到新岗位报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张某认为被告违法解除且未足额支付
加班工资,提起
劳动仲裁和诉讼。范鑫真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证据,深入分析法律焦点。法院认定被告调岗未协商一致,解除行为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赔偿金85,894.72元,驳回原告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
执业理念与成果
范鑫真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注重细节把控与策略优化,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执业以来,他在劳动争议等领域处理了众多案件,并取得了较好的结果,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若您在承德面临相关法律难题,可前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义泰兴办公楼三楼河北五纬律师事务所,找范鑫真律师寻求全方位的
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